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域救援漂浮救生绳的定义、型号、设计、外观和加工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水域救援漂浮救生绳。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8)
GB/T8834--2016绳索有关物理和机械性能的测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水域救援漂浮救生绳(以下简称:救生绳)
水域救援漂浮救生绳是漂浮在水面上用于实施救生活动的绳索。
3.2线密度
绳缆单位长度的质量。
3.3最小破断强度(MBS)
为破断强度试验值的平均值减去三倍的系统误差所得的计算值。
3.4延伸率
救生绳按规定条件试验时其伸长的值与原长之比的百分值。
4产品代号
其形式如下:
SSJYS—B/N—10
直径单位:mm
结构N:捻绳;B编绳
类组代号(水上救援绳)
5设计、外观和加工要求
5.1救生绳
5.1.1救生绳应由原纤维制成。
5.1.2救生绳应为连续结构,主承重部分应由连续纤维制成。
5.1.3救生绳采用编织结构。
5.1.4救生绳表面应无任何机械损伤现象,整绳粗细均匀、结构一致。
5.1.5水域救援漂浮救生绳的长度可由生产厂家根据用户的要求裁制,不宜小于10m。每根救生绳的两端应用绳缆本体插扣收尾制作绳环。
6性能要求
6.1救生绳
6.1.1线密度
救生绳的线密度应与企业标称直径相比,允差为±5g/m。
6.1.2破断强度
救生绳的最小破断强度应不小于13.5KN,试验按7.2规定进行。
6.1.3延伸率
当承重达到最小破断强度的10%时,安全绳的延伸率应不小于1%且不大于10%,试验按7.2规定进行。
6.1.4直径
救生绳的直径应不小于8mm且不大于16mm,允差为士0.5mm。
6.1.5漂浮性能
救生绳应能漂浮在水面上,且漂浮时间应不小于48h。
7试验方法
7.1外观和加工质量检查
用目测法、手感法及必要的量、衡具进行判定。
7.2水域救援漂浮救生绳破断强度和延伸率测试
7.2.1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破断强度和延伸率测试,拉伸速度为100mm/min。
7.2.2救生绳最小破断强度的计算方法:5段试样破断强度的平均值减去3倍的标准偏差即为绳索的最小破断强度。标准偏差的计算公式如下:
7.2.3救生绳延伸率为5段试样延伸率的平均值。
7.3救生绳线密度测试
按GB/T8834-2016规定的方法进行测量。
7.4救生绳直径测试
用游标卡尺进行测量,不同直径的救生绳测量时施加不同的预加张力,详见表1。
表1测量直径时施加于救生绳上的预加张力
公称直径,mm施加于救生绳上的预加张力
值(KN)允许偏差(%)
80.08±5
100.125
120.18
140.245
160.32
7.5救生绳漂浮性能测试
取救生绳样品0.5m,置于水深不小于50cm的水槽内,水温(20±2)℃,每隔12小时观察一次,看其是否浮于水面。
8检验规则
8.1检验分类
水域救援漂浮救生绳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2出厂检验
8.2.1救生绳必须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后方能出厂。
8.2.2出厂检验的必检项目为第4章与该类产品相关的外观和加工要求。同一品种、同一材质的救生绳以3000根(/条/只/个/副)为一批,不足3000根(/条/只/个/副)以实际数量为一批进行抽检。抽检项目与样品数量见表2。
出厂抽检和型式检验抽样数量、检验项目、试验顺序和试样数量
产品名称抽样数量检验项目试验顺序试样数量出厂抽检型式检验
救生绳5外观和加工质量15√√
直径25√√
最小破断强度和延伸率35√√
线密度45√√
漂浮性能55√
救生绳最小破断强度和延伸率、线密度、漂浮性能试验的试样均分别从5根整绳上任意截取,试样尺寸分别为≥2.5m,≥2.5m,≥0.5m。
如厂家生产的单根救生绳的长度大于30m,可以减少整绳抽样数量,但不得低于2根。外观和加工质量、直径项目的试样数量相应减少,最小破断强度和延伸率、线密度、漂浮性能试验的试样数量不变。
8.2.3检验的结果均应符合本标准的相关要求。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加倍抽样检验,若仍出现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8.2.4经出厂抽检的样品不得出售。
8.3型式检验
8.3.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鉴定或老产品转厂;
b)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设计有较大改动时;
c)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或正常生产满二年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3.2型式检验的样品从出厂检验合格的救生绳产品中随机抽样,检验项目与样品数量见表2。
8.3.3检验的结果均应符合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8.3.4经型式检验的样品不得出售。
9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1标志
在救生绳的显著位置应有永久性的标志,其内容为:产品型号、用途、商标(或生产厂名)、批号以及生产日期等
9.2包装
9.2.1每件产品均应有塑料包装袋,并附有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使用记录档案样板。产品说明书中应包括用户须知、产品的型号、使用方法、检查程序、维护方法以及报废准则等信息内容,用户须知部分可参考附录B的相关内容。产品说明书中可给出推荐性的产品使用年限。
9.2.2救生绳包装箱体上应印有以下相关内容及对应GB/T191规定的标志:
a)产品名称、型号;
b)数量及总质量;
c)包装箱的外形尺寸;
d)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e)怕雨、防晒、向上;
f)批准文件编号;
9)生产厂名、商标。
9.3运输
救生绳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避免雨淋、受潮及曝晒;应避免与油、酸、碱等易燃、易爆物品或化学药品混装;搬运时,不得使用有钩刺的工具。
9.4贮存
水域救援漂浮救生绳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中,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尖锐的坚硬物体,不得曝晒。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绳索破断强度和延伸率的测试
A.1测试设备
A.1.1破断强度
A.1.1.1绳索试验装置应有足够的拉力、床面长度。在破断强度测试中,试验装置应能以规定的速度对试样施加连续的外力直至绳索断裂。
A.1.1.2试验装置应能提供(38^150)mm/min的拉伸速度。
A.1.1.3绳索试样的两端需用鼓形夹钳夹紧。鼓形夹钳的直径应不小于100mm。绳索试样在每个鼓形夹钳上应缠绕三圈以上,且绳索尾端用夹具妥善固定。
A.1.1.4试验装置应配备拉力测量和指示装置。
A.1.1.5拉力测量和指示装置的精度应不低于1级。在测试过程中拉力指示装置应能显示出最大拉力值。
A.1.2延伸率
进延伸率测试时,应按规定的速度进行拉伸。用来测量长度的量具,其误差不应大于士2.5mm,
A.2测试方法
A.2.1破断强度
A.2.1.1试样两端应按A.1.1.3的要求固定。
A.2.1.2按规定的速度向试样施加拉力直至其断裂。
A.2.1.3一段试样的破断强度是其断裂前的最大拉力值。
A.2.2延伸率
A.2.2.1试样两端应按A.1.1.3的要求固定。
A.2.2.2计算向绳索施加的初始拉力使用如下公式:
N=1.38d2………………………………(A.1)
式中:
N—初始拉力,单位为牛(N);
d—直径值,单位为毫米(mm)。
A.2.2.3将试样固定在试验装置上,施加A.2.2.2计算的初始拉力,持续作用5min士0.5min。然后在绳索上选取两个相隔500mm士2.5mm的点进行标识,此时两点间的距离定义为长度A。
A.2.2.4将拉力增加至最小破断强度的10%士1%,然后再测量两点间的距离,定义为距离B。
A.2.2.5计算绳索的延伸率使用如下公式:
F=(R一A)/A×100%……………………(A.2)
式中:
E—延伸率。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救生绳用户须知
B.1水面浮救生绳使用方法
救生绳是绑在救生圈或浮环上救生用的绳索,是水上专用的绳索,可配在救生圈、救生衣小船上、救生浮上、救生筏上,救生绳可以浮在水面,使用时将救生圈或浮环丢向落水者,落水者将浮环套在手臂上(救生圈套在腋下),然后弯曲手臂。等落水者套好浮环或救生圈,施救者拖动救生绳,救起落水者。
B.2救生绳使用与保管注意事项
1.使用时不能使绳受到超负荷的冲击或载荷,否则,会出现断股,甚至断绳。
2.平时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处,以防霉变。
3.使用后涮洗。洗完后应及时放在通风干燥处阴干或晒干,切忌长时间曝晒。
4.勤检查,如发现绳索磨损较大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5.使用者应定期作负重检查,如无断股或破损,方可继续使用。
6.水域救援漂浮救生绳在保管时,避免使绳与尖利物品接触,如沾有酸、碱物质时,应立即冲洗干净并晾干。